云创工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创工坊”由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O2O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  “云创工坊”致力于推动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自主创业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  “云创工坊”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并由其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  入驻条件

第五条  进入”云创工坊”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为科技领域,符合我国产业发展导向;或符合三明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  申请流程:

(一)申请入驻”云创工坊”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或企业向 “云创工坊”运营机构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递交入驻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 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  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50家。

 第三章 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  进入”云创工坊”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  进入”云创工坊”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双创科技局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四章  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  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年营业总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  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云创工坊”管理。 

第五章  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十三条  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

 第十四条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将项目按照孵化阶段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章  企业联络员

第十五条  设立”云创工坊”联络员,联络员职责如下: 

(一)主动联系、跟踪入驻团队或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他们的现状、问题和需求,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二)负责入驻团队或企业与空间、入驻团队或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对接;  

(三)解答入驻团队或企业的疑难问题,并协助联系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应的服务要求;

(四)每个月、半年或一年,集中汇集入驻团队或企业的发展情况,经分类归纳和整理,分析企业整体发展的进度,制订或调整相应的促进工作的对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云创工坊”入驻团队管理办法

 

为规范空间及入驻团队的管理,促进“云创工坊”的健康发展,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和管理

入驻团队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云创工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办法及与“云创工坊”运营机构签订的《“云创工坊”入驻协议书》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空间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1、入驻团队应利用“云创工坊”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他方。

2、根据团队自身情况,入驻团队应按月、按季、按年向“云创工坊”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3、各入驻团队须按照空间规定挂牌运营。按时缴纳与“云创工坊”商定的各项费用。

4、入驻团队在使用网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或从事违反网络管理有关规定的任何活动,不得干扰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二、办公场地使用要求

1、入驻团队应在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活动,保持公共卫生和使用场所的整洁,服从空间的管理,爱护办公、水、电等公共设施,入驻团队可对自身办公场地进行布置,进行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且需经“云创工坊”同意方可进行。若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进驻团队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云创工坊”统一要求设置,费用由各团队自理。

3、入驻团队不得在办公场所内大声喧哗或是从事干扰其他团队工作的任何事宜。

三、安全保卫

1、入驻团队有义务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办公场所内的所有家具、家电和仪器设备。因团队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团队须及时报告并按照原价赔偿。

2、各入驻团队须管理好各自的办公用品以及相关物品,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要资料需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等情况, 由团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办公场所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不带与项目无关的闲杂人员出入办公区域。

4、各入驻团队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5、各入驻团队不得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台板及其他明火设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墙壁每个电源插头拖带负荷总量不得超过2000W,接线板不准串接、搭接使用。不准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7、办公场所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堵塞。入驻人员应熟悉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当发生不可控制的火情时,能迅速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8、由于入驻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卫生环境管理

1、入驻团队的全体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室内室外、楼上楼下和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2、入驻团队内的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由各入驻团队自行负责打扫。

  3、各入驻团队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并有义务参加“云创工坊”不定期举办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如不参加者,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公共场所管理

1、公共区域不准乱丢乱扔,不准堆放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2、各类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并自觉服从“云创工坊”的统一调度。

六、其他

1、欢迎各入驻团队及个人对本管理办法提出改进意见,“云创工坊”将对其中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2、欢迎各入驻团队及个人对管理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实施管理办法的合理与公正。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云创工坊”负责本条例的最终解释和执行。

 

 

 

 

云创工坊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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